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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蒙古高院再審宣佈呼格吉勒圖無罪
  新華社快訊:15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趙建平帶隊向呼格吉勒圖父母送達再審法律文書,經再審,撤銷原判,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
  案件回顧: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女廁發生強姦殺人案,隨後,年僅18周歲的職工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凶手。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凶手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數起案件中就包括“4·9”毛紡廠女廁女屍案,從而引發媒體和社會對呼格吉勒圖案的廣泛關註。2014年11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宣佈,經過對呼格吉勒圖案的申訴審查,認為本案符合重新審判條件,決定再審。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廁內。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呼格吉勒圖犯流氓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1996年6月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核准死刑。
  1996年6月10日: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槍決,距離案發只有62天。
  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強姦、搶劫、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趙志紅落網,主動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家屬院公廁犯下的殺人案。呼格的父母從此開始上訪申冤。該案引發社會廣泛關註,並被媒體報道為“內蒙古版聶樹斌案”。
  2014年11月20日:內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圖的父母送達立案再審通知書,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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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內蒙古高院再審宣佈呼格吉勒圖無罪(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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