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記者昨日從住建部獲悉,住建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聯合出台住房公積金新政策,支持繳存職工購買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進異地貸款業務。住建部表示,各省、自治區住建廳要加強對各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考核,定期進行現場專項檢查。據瞭解,截至2014年8月末,全國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為1.07億人,繳存總額7.03萬億元,職工提取總額3.49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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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可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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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確要求降低貸款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
  要求優化貸款辦理流程、提高貸款服務效率,設區城市統籌使用資金,有條件的城市,要積極探索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  (原標題:住房公積金繳存將實現異地互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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