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記者王維 通訊員蘇昊報道)劉某醉酒毆打年僅3歲的女兒,導致其身體多處受傷,終因生命中樞功能衰竭而死亡。6月5日,劉某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在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2013年至今,新疆法院已審理各類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刑事案件325件,保護被侵害未成年人415人。
  6月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通報新疆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情況。
  發佈會上,該院新聞發言人、宣教處處長於會堂表示,修改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於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截至目前,新疆法院依法審理拐賣兒童、虐待、遺棄、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刑事案件325件,依法保護被侵害未成年人415人。
  除了審理各類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刑事案件,近年來,新疆法院不斷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通過開展寓教於審、圓桌審判、心理矯治等工作,將司法的原則性和靈活性結合起來,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2013年,米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涉案的6名被告人均為未成年人,且是在校高中生,校方表示,他們在校期間表現良好,歸案後認罪態度也較好,並取得了被害方的諒解。“考慮被告人面臨高考,對未來有嚮往和追求,因此,對6名被告人處以罰金刑罰。”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副庭長楊春介紹,未成年人犯罪時的年齡、犯罪動機、犯罪手段、危害程度、悔罪態度、是否初犯、犯罪前的一貫表現等都是法官考量的依據。
  截至目前,新疆法院已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67件1561人,其中對401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適用非監禁刑或免予刑事處番占全部生效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的38%;審理涉及未成年人撫養、監護、探視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民事權利等民事案件6987件7501人。
  烏魯木齊天山區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鄭榮說,未成年人犯罪除自身因素,還有社會、家庭及受教育情況。尤其是父母離異、家庭變故極易使未成年人沾染不良習氣。她建議,社區可以設立家長學鞋凡是有未成年人的家庭,父母應當定期接受培訓,糾正教育中的錯誤觀念和不良習慣,引導孩子拒絕不健康不文明行為,提高責任感和道德文化修養。
  就業機會的缺失,也容易使未成年人走上歧途。“從法院審理的案件中分析,未成年人犯罪集中的年齡段是16至18歲。”鄭榮說,一些未成年人因為學習不好或家庭狀況不好無法進入高中學習,渴望走向社會但缺乏基本的職業技能,很難在社會謀得一份穩定的工作。她建議:“如果能實現從學校到就業的無縫鏈接,提高未成年人進入社會後的生存、發展能力,有利於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  (原標題:新疆高級人民法院通報全疆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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