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紀委官網要聞頭條刊發巡視工作專刊,詳細介紹了中央關於巡視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巡視工作的新舉措、新成效等。
  十八大以來,中央的兩輪巡視力度遠超以往,而且成果巨大。第一輪巡視,發現了廖少華、郭有明等6名中管幹部的違法違紀線索;第二輪巡視的10個點,已有24名領導幹部被查,其中包括兩名省級幹部。
  目前第三輪巡視工作已經啟動,與前兩輪中央巡視相比,此輪巡視首提“專項巡視”,中糧集團即為專項巡視對象之一。專刊指出,專項巡視的對象與常規巡視的對象總體一致,不僅包括中央和國家機關、中管事業單位、中管企業和高校、群團等,也包括省區市。
  專家分析指出,專項巡視的特點恰恰在於“問題導向”,對於個別抱有僥幸心理的問題官員,將形成有效震懾。
  首批專項巡視三個單位
  2014年的中央巡視工作呈現出諸多新特點,其中,“專項巡視”備受關註。早在今年1月份,王岐山便在十八屆中紀委三次全會上所作的工作報告中提出,“創新組織制度和方式方法,探索專項巡視”。2013年兩輪巡視中,“地方+部屬大學+部委+國企”的組合成為巡視“標配”。這一情況在今年發生了變化:地方單獨納入常規巡視,而被巡視的其他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則納入“專項巡視”的範疇。
  在今年3月派出的13個中央巡視組中,有3個組分別對復旦大學、科技部和中糧集團開展專項巡視。這次對三個單位開展專項巡視,目的在於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研究專項巡視的特點和規律,提出全面開展專項巡視的建議。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的要求。巡視全覆蓋,就是要將中央管理的280多個地方、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全部納入巡視範圍。除加快巡視頻率、增設中央巡視組外,積極探索開展專項巡視,也是一項重要舉措。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黎曉宏在介紹2014年中央首輪巡視工作有關情況時指出,中央巡視有280多個對象,今年前兩輪要完成對20個省區市的巡視。
  除了中央巡視,省區市巡視工作是全國巡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黎曉宏認為,一些地方仍存在貫徹中央精神不及時,不適應巡視“新打法”,因循“老套路”,巡視效果不明顯等問題。
  專項巡視的對象與常規巡視的對象總體一致,不僅包括中央和國家機關、中管事業單位、中管企業和高校、群團等,也包括省區市。
  專項巡視的任務包括中央關心、社會關註或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問題、突發事件,黨風政風、選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巡視整改落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中央要求巡視的其他事項。
  巡視有“三個不固定”
  1.巡視組組長不固定。建立中央巡視組組長庫,人選中既有剛離開領導崗位的同志,也有現職領導幹部,都是省部級,每一輪巡視之前都要根據具體情況從組長庫中確定巡視組組長人選,一次一授權,並實行嚴格的迴避制度。
  2.巡視的地區和單位不固定。這次巡視可能是地方,下次就有可能是事業單位或企業,靈活機動。
  3.巡視組與巡視對象的關係不固定。不再有地方、企業和金融巡視組之分,通稱為中央巡視組。法晚  (原標題:中紀委專項巡視將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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